主營(yíng):旗濱玻璃,旗濱節能玻璃,旗濱low-e玻璃,旗濱雙銀low-e玻璃,旗濱三銀low-e玻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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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關(guān)于玻璃幕墻外邊防護欄桿的高度問(wèn)題:
涉及到的規范:
《住宅設計規范》(GB50096-1999)2003版條文說(shuō)明3.9.1外窗窗臺距樓面、地面的高度低于0.90m時(shí),應有防護設施,窗外有陽(yáng)臺或平臺時(shí)可不受此限制。窗臺的凈高度或防護欄桿的高度均應從可踏面起算,保證凈高0.90m。
《民用建筑設計通則》GB 50352-2005
6.6.3陽(yáng)臺、外廊、室內回廊、內天井、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防護欄桿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
臨空高度在24m以下時(shí),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.05m,臨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(包括中高層住宅)時(shí),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.10m。6.10.3窗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:臨空的窗臺低于0.80m時(shí),應采取防護措施,防護高度由樓地面起計算不應低于0.80m。
注:低窗臺、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寬窗臺面時(shí),貼窗護欄或固定窗的防護高度應從窗臺面起計算(可踏面寬應大于等于220,高度低于或等于450)
《建筑幕墻》GBT21086-2007這個(gè)國標準根本就沒(méi)有安全性的描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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